《教育经济评论》关于通讯作者制度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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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作者制度是国际学术界通行学术规范。为规范通讯作者署名、提升学术规范水平、引导学术共同体发展,《教育经济评论》实行通讯作者制度。

第一,所有作者必然是对论文做出实质性贡献的研究者。

第二,通讯作者应为研究负责人、成果责任人、通讯联络人,一般为同行合作中的整体设计者、过程把关者。

第三,凡有意署通讯作者的文章,务由意向通讯作者本人投稿。意向通讯作者资格应得到论文所有作者同意。编辑部只与意向通讯作者联系沟通。凡意向通讯作者不是投稿者,编辑部将不考虑通讯作者署名问题。意向通讯作者投稿时,务请提供准确、常用的电子邮箱等有关信息。

第四,务请作者严守科研诚信,根据参与研究的实际情况确定意向通讯作者,不为署而署。编辑部保留是否署名、是否将不遵守约定的作者纳入黑名单的权利。

第五,在一篇文章中,最多支持1名作者为通讯作者。

第六,一旦确定署通讯作者,将在作者简介处注明,并公布通讯作者提供的电子邮箱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育经济评论编辑部

 2023322

 

发布日期:2023-04-10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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